Free shipping for standard order over $100
IMG-LOGO
Your Cart

河南省造纸学会

中国造纸废纸回收分类及贸易指南

发布时间: 2013/7/10 11:02:28   |   来源:    |   作者:   |   浏览量: 166

 

中国造纸废纸回收分类及贸易指南
 
一、  总则
纸张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重要的资源,高效合理的废纸回收利用是社会循环经济的体现,也是现代社会经济的一项重要活动。本贸易指南的目标是最大限度的回收和利用废纸资源,减少回收过程中不必要的资源能源浪费,避免贸易纠纷,促进资源节约和资源最大化利用。
需要明确的是废纸本身既不是产品,也不是垃圾,不可能赋予一个通用和固定的质量标准。但可以有一个相对通用和固定的分类原则和方法,以使全社会通过这个共同的约定,在广泛的地域内共同采用相同的流程和原则回收、分类、包装和运输废纸。本指南期望达到
再小的品种也可以集中,再远的距离也可以行为一致,不会因分拣不一致而降级使用和降价交易,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最大化利用,最经济的储存和运输,并对同一类方法回收分类的同类废纸建立共同的质量概念,利于贸易合同签署的便利和减少贸易纠纷。
    中国造纸协会会员与国内主要废纸供应商共同约定和遵照此指南作为国内用于纸浆制造的废纸贸易依据,具体贸易合同本在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可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另作规定,但优先参照本指南的原则和分类目录。以使所有造纸企业采购来源更广泛,回收商销售范围更
广。
二、  来源及分类原则
     凡是使用纸张或使用含有纸产品的地点就有可能产生废纸。工农业生产、贸易、生活、文化教育、社会服务等一系列活动产生的废纸,因纸产品的用途、使用过程、方法、回收的途径等各种原因的不同而千差万别,分类的原则决定着回收利用废纸这一社会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本指南的分类以同类废纸的发生量和最终废纸利用用户需求为原则,通过定期调查,将社会发生的各种废纸进行分类,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废纸的性质、发生量、可能的杂质含量、现有的处理技术方法和水平、用于生产的纸张品种等,以回收利用最大化的目标划定分类目录。
    分类目录用于指明废纸的来源、特征描述、其他废纸的许可混入限制、各类杂质的限制水平、打包运输方法等技术条件,以便回收、分拣、贸易、使用者规范其行为。
三、  分拣的技术要求
(一)分拣
    分检人员应具备对各类废纸的基本识别能力,并经过技术和安全培训。
    尘土和杂质的处理和存储应有单独的地点和定期清除制度,有防止尘土和杂质二次混入的方法。
    分拣场地,应具备硬化的地面和防止货物受到外来污染的设施,有防风设施以有效防止废纸的飘散和外来物的进入。
    分检后的废纸应及时打包并分类存放,各类废纸之间需具有明显码放间隙。
    防雨防水设施,废纸的存放和分拣场地需具备防雨棚和避雷设施,场地内地面应有合理的坡度和排水设施,存放废纸位置标高应高于其他位置。
    防火设施,按照特种行业和易燃物品存储加工的规定设置消防设施,有防止包装用钢丝与地面摩擦打火的措施,有低压防火照明等,火灾报警等设施。
    存放条件,废纸存放场地应设计通风条件,废纸码放应规整和留有通风通道。
(二)分检打包计量等设备
    场内运输设备、分检打包设备应定期维护制度并严格执行,避免液压油润滑油的泄漏污染货物和摩擦燃烧。
    场内计量地秤精度应达到精度 0.02,并依法定期进行计量检定,在明显位置粘贴计量合格证。
   场内需设置打包水分监测设施设备,对回收和打包前的废纸进行检测,并应依法定期对设备进行计量检定,在明显位置粘贴计量合格证。
四、  打包和运输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经过分拣合格的废纸需经过机械打包后才可以做到长途运输和储存的经济性,并且可以避免运输过程中的遗撒现象。打包尺寸的标准化有利于废纸的储运、贸易及使用。对于大型废纸处理企业和设备生产商,标准化的打包尺寸和单位体积下的密度将
会降低生产的成本和投资,便于生产管理。
    打包企业使用的打包用钢丝和方法必须保证运输和使用的安全。
    考虑到目前废纸贸易的国际化和中国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内运输车辆、集装箱的尺寸等,本指南推荐以下废纸打包规格和密度,供相关企业及设备供应商采用。
    1、全自动化打包线打包尺寸及密度:
    旧瓦楞纸箱 0.45-0.55 吨/立方米;
    印刷纸、包装纸等≤0.60 吨/立方米;
    最大尺寸:高、宽均小于 1.1 米,长度小于 1.8 米。
    2、半自动化打包线打包尺寸及密度:
    旧瓦楞纸箱 0.35-0.5 吨/立方米;
    其它废纸≤0.5 吨/立方米;
    最大尺寸:高、宽均小于 0.8 米,长度小于 1.5 米。
五、  检验标准及合同
(一)合同的签订
    废纸采购合同需包含以下内容。
1、废纸的描述
(1)按指南分类描述
    在交易常见废纸品种或易于描述的特定来源废纸时,交易双方应尽可能采用本指南,并以此作为同类废纸的流通基础保证和全国范围内的贸易规范保证,既是所有企业可以使采购来源更广泛和回收商销售范围更广的保证。
(2)按实物样品描述
    当废纸难以用上述指南分类描述时,且交易来源单纯,不合格废纸和杂质含量均很低的废纸以及特殊品种的废纸时,可以使用实物样品封样的办法代替对废纸的本指南分类描述,并提供具有代表性的照片,以供实际成交和发货时参考并在合同中注明。
2、废纸的企业质量保证书要求
    废纸分拣打包企业须按发货批次出具质量保证书,每份质量保证书最大批量不应高于 200 吨,并随运输企业递交用户核查。
    保证书须包括以下内容:
   (1)废纸回收分拣地点。
   (2)废纸销售企业的法人名称。
   (3)废纸的品种描述。
   (4)该批废纸的总重量和包数。
   (5)批量水分检测结果。
   (6)分拣打包的日期。
   (7)启运时间。
   (8)运输企业名称或承运人员名称。
   (9)外观和货物启运检验记录。
3、运输和验收
    须在合同内明确质量验收方法和采样方法标准编号。
    非长期合同到货应规定每批允许实际重量与提单重量的百分比差距。若差别多于规定的 x%,买卖双方应交换重柜(车)过磅及空柜(车)过磅的磅码单核对。若不能决定那一方的磅码单有误差,则以公证的重柜(车)及空柜(车)磅单,或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计量器
具为准。若货物质量太差,双方应通过协商,决定是否要补货。
    验收的时间应在货物运到交货地点或由买方自行提货的过程同时进行为宜。当货物到厂后,买方必须尽快在货物还未卸下时加以检查。
    验收的地点应具备抽样检测的设施和其它验收的必要条件。
    假使货物外观与合同上的规定相符,买方遂可进行卸货。如货物外观与合同上的规定不符,或货物品质并未能达到双方约定的规格,买方应立刻于卸货前通知卖方。
    如在卸货的过程中,发现其中部分货物与规格不符,此部分应从其余货物分出来,并且买方应该马上通知卖方。
    在收到货物 21 天之内,买方如在拆包时发现纸包中存有不能接受的物料,应立即通知卖方或向卖方索赔。
    在进行索赔时,买方应提供照片并尽力保存所有具争议性的纸品,免受外在任何污染与损坏。
4、品质以外的索赔
    买方必须在卸货后 10 天内通知卖方所有需要的索赔方案,并提供有关的详细资料。
5、拒收
    若按照合同有任何拒绝收货的情况出现,买方必须对所有已经使用的货物及有关运费加以负责,但少量作为测试用的货物除外。买方必须保彰货物免受天气或其他因素所影响,直至索赔可以达成协议为止。
6、包装物和包装物重量
    当货物包含捆扎钢丝以外的包装物时,这部分包装物不得计入货物的重量。
7、长期合同的定价原则
    (1)分批到货的废纸质量检验中水分、不可利用物等含量应每批单独检验。
    (2)废纸重量累计计算至合同执行总交货量中,有多个长期合同同时执行时,双方应注明所交货物所属的具体合同。
    (3)每批交货时间应在合同中规定,每批到货时间均不可以晚于合同规定时间,并规定未按期交货的赔偿条款。
    (4)合同总价应以合同签订时价格为准,可规定随时价调整原则和幅度。
    (5)合同期超过一个半月的供货合同可规定按月结算,按月定价和按月解决质量货物重量纠纷的条款。
    (6)每个长期供货合同只可规定同一交货地点,但可以规定多个回收分检地点。
8、争议和仲裁
    若买方或卖方因故需延期接货或交货,应有被延迟方决定是否延期,还是取消合同未交货的部分。
    当合同双方需要第三方仲裁时,如合同中无明确规定时应首先由购买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申诉至购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二)质量验收的原则和标准
    废纸的质量和检测方法需满足《废纸再利用技术要求》GB 20811-2006 的总体要求。
1、重量
    计量单位为吨,精确到小数点后 3 位。
    称重的计量器具精度要求大于 0.02。
    验收企业需出具计量器具检验合格证明。
2、水分
    合同标准水分以 10%计算。
    考虑到运输中水分的变化,到厂最高许可水分按储存要求最高允许有 12%的水分。若水分高于 12%,买方有权提出调整重量或退货。
3、不合格废纸
    是指在一类废纸中含有不符合此类废纸用途的其他种类的废纸。
    任何物料在某一废纸类别中,可能被列为“不合格废纸”而在另一类废纸中,却可能被列为“不许可物质”。举例而言。旧书本在“旧新闻纸”中属于“不适用”的物料,因而被列为“不合格废纸”,但在“旧瓦楞纸箱”中,却是“不能用”的物料,因此被列为“不许可物质”。
4、非纸类杂质
    如玻璃、金属、塑料、石块等不能用于废纸制浆原料的物质。
5、不可利用物
    在废纸打包中,混入的任何物料如超过允许其存在的规定数量,因而导致整件废纸不能按照原定废纸类别予以使用,这些物料即被列为“不可利用物”。
6、废纸中禁止混有的危险废物
    (1)放射性废物。
    (2)废弃炸弹、炮弹等爆炸性武器弹药。
    (3)根据GB5085  鉴别为危险废物的物质。
    (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其他废物。
    (5)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物。
六、  分类分拣方法指导目录
(一)混合废纸类
    1.从社会回收的未经拣选的各类废纸(不鼓励此类废纸贸易);
    2.从社会回收的未经拣选的非纸箱纸盒类混合废纸;
    3.从社会回收的未经拣选的纸箱纸盒类混合废纸。
(二)新闻纸类
    1.经拣选、打包的含彩色插页广告的旧报纸;
    2.经拣选、打包的不含彩色插页广告的旧报纸;
    3.过量发行的报纸,含彩色插页广告的旧报纸;
    4.印刷厂新闻纸切边。
(三)瓦楞纸箱类
    1.旧瓦楞纸箱,其它废纸不大于 10%;
    2.混有白色和其它颜色纸浆挂面的旧瓦楞纸箱;
    3.纯未漂白木浆挂面的旧瓦楞纸箱;
    4.未使用过的瓦楞纸箱及工厂切边。
(四)纸盒类
    1.家庭回收的旧纸盒,其它废纸含量不超过 10%;
    2.工厂、商业回收的杂色纸盒,其它废纸含量不超过 5%;
    3.工厂回收的白色纸盒切边,禁止含有瓦楞纸箱。
(五)包装纸类
    1.杂色的包装纸及纸袋;
    2.未漂白的包装纸袋,牛皮纸袋;
    3.未漂白的牛皮包装纸和切边;
    4.白色的包装纸和切边。
(六)书刊杂志类
    1.混合的旧书本杂志;
    2.含硬书皮装帧的涂布纸(铜版纸、轻涂纸)印制的书籍;
    3.不含硬书皮装帧的涂布纸(铜版纸、轻涂纸)印制的书刊;
    4.印刷厂的涂布纸(铜版纸、轻涂纸)插页及切边;
    5.由轻型纸印制的书刊;
    6.含硬书皮装帧的书本,涂布纸(铜版纸、轻涂纸)插页不多于20%;
    7.不含硬书皮装帧的书本,涂布纸(铜版纸、轻涂纸)插页不多于 20%;
    8.印刷装订厂的彩色未涂布印刷纸切边;
    9.印刷装订厂的白色未涂布印刷纸切边。
(七)办公废纸类
    1.未经分拣的混合办公室杂废纸;
    2.彩色广告、商业信函、贺卡等印刷品;
    3.粉碎过的主要为白色的信函、文件等;
    4.白色的印刷书写类及复印纸等废纸,不含装订好的书刊和类似印刷品,不含快递信封等纸包装和非白色纸等;
    5.计算机连续记录纸、商业表格等,不含复印和经过激光打印的废纸;
    6.纯白色的印刷书写类纸,不含复印和经过激光打印的废纸。
(八)特种废纸类
    1.含湿强剂的杂色或印刷的废纸类;
    2.含湿强剂的白色废纸类,可含有少量暗色表格;
    3.无碳、热敏废纸和有碳复写纸及切边;
    4.含蜡废纸及切边;
    5.复合塑料的本色或有颜色废纸及切边;
    6.复合塑料的白色废纸及切边;
    7.液体包装盒纸及切边;
    8.水果套袋纸及切边。
关注河南省造纸学会 了解河南造纸行业
IMG-B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