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4/12/1 11:19:16 | 来源: | 作者: | 浏览量: 187
河南造纸蔡伦奖评选表彰办法
(2013年11月28日河南省造纸学会二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表彰河南省造纸行业在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中取得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激励、调动广大会员和河南省造纸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现代造纸科学与技术的创新进步,推动我省制浆造纸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特设立“河南造纸蔡伦奖”(简称“蔡伦奖”)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蔡伦奖”由河南造纸学会设立,是我省制浆造纸科学技术领域最高级别的社会奖项。“蔡伦奖”暂由二个奖项组成,名称为:
(一)“河南造纸蔡伦科技奖”
(二)“河南造纸蔡伦青年科技奖”
第三条 “蔡伦奖”的评选奖励工作由河南省造纸学会秘书处负责组织开展。
第四条 评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保证评奖质量,获奖名额宁缺毋滥。
第二章 条件
第五条 “蔡伦奖”候选人应是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
政策,遵纪守法,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良的职业道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河南省造纸科技工作者。
1、在制浆造纸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工程建设工作中取得
创新性成果或为推动学科发展和技术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2、在企业生产实践中,开发或应用新技术,解决技术关键,并取得显著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第三章 推荐
第六条 “蔡伦奖”实行推荐制,不受理个人的申请或自荐。已经获得过同项奖励者不再推荐。
第七条 河南造纸蔡伦科技奖
(一)推荐渠道:由河南省造纸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制浆造纸及相关企业、科研设计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按要求推荐候选人。各机构单位推荐候选人限1名。推荐时应填报《河南造纸蔡伦科技奖推荐表》并提供相应材料。
(二)蔡伦科技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届获奖人数不超过2名。
(三)已按国家规定退休一年以上的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第八条 河南造纸蔡伦青年科技奖
(一)青年科技奖面向我省造纸行业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旨在造就一批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促进青年科技工作者成长成才。
(二)推荐渠道:由河南省造纸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制浆造纸及相关企业、科研设计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按要求推荐候选人。各机构单位推荐候选人限1名。推荐时应填报《河南造纸蔡伦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并提供相应材料。
(三)青年科技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届获奖人数不超过2名。
(四)青年科技奖男性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女性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
第四章 评审
第九条 设立河南造纸蔡伦奖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负责依据本办法对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委会下设办公室(简称“评审办”)负责日常事务工作。评审办设在学会秘书处。
第十条 评委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两人,由5-9人组成,其中在职专家比例不低于50 %。评委会委员由学术工作委员会提名,常务理事会聘任,聘期五年。
评委会委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专业背景,熟悉造纸行业国内外科技动态和发展趋势,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力,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学风正派,有较高的制浆造纸专业学术水平和行业影响力;
3、认真履职,能够按时参加评审会议,完成相关评审工作。
第十一条 评审中实行回避制度。评委会成员与候选人有任何亲属关系的均应予回避;评委会成员本人是候选人的,则不参加当年评审工作。
第十二条 评审会议的与会人员应遵守保密原则,对评审过程中评委所发表的任何意见及讨论情况,对外必须严格保密。
第十三条 评审流程:
(一)由评审办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材料不全、填写不符要求、签章不齐等情形在评审前无法弥补的,不予受理。形式审查合格后,提交评委会评审。
(二)评委会采取审阅材料、酝酿讨论和无记名投票表决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两轮评审。
第一轮评审为函审形式。评审办将全部有效候选人的申报材料提供给评委,由评委根据评选条件进行独立评审并推荐3-5名候选人进入第二轮评审。函审没有推荐的候选人将不再进入二轮评审。
第二轮评审为召开评审会议形式。经充分讨论后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评审会议实际到会的评委不得少于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获奖人选须经到会评委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三)由河南省造纸学会常务理事会审定评审结果公示名单。涉及常务理事本人或亲属者须回避;
(四)将评审结果在河南省造纸学会网站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对实名提出的异议需进行核查,如确有问题应提交常务理事会重新审定。
(五)由河南省造纸学会常务理事会作出表彰决定。
(六)将表彰决定分别通报各推荐单位、获奖者所在单位及获奖者本人。
第五章 授奖
第十四条 “蔡伦奖”以精神奖励为主。对获奖者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并在河南省造纸学会网站及其所办刊物上予以公告宣传。
第十五条 “河南造纸蔡伦科技奖”和“河南造纸蔡伦青年科技奖”在河南省造纸学会学术年会期间颁发证书和奖金。“蔡伦科技奖”奖励金额为每人3000元。“蔡伦青年科技奖”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元。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候选人材料,凡涉及保密问题需经本人单位出示同意参加评选证明;凡涉及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争议、投诉等,后果由候选人承担。
第十七条 为维护“蔡伦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凡有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在河南省造纸学会网站及相应刊物上予以公告,并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
第十八条 “蔡伦奖”的评审、奖金及颁奖等所需费用由河南省造纸学会负责筹集,不得向被评选人收取任何费用。河南省造纸学会接受单位和个人对“蔡伦奖”的捐赠和资助,但不采用有偿冠名方式,资助方也不得干预评审事项。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蔡伦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